2019-08-28 10:01 瀏覽量:25952 來源:新民晚報
王某是一家超市的老板,2018年8月起,他經營的超市多次被人舉報出售過期食品,待其被市場監管局處罰后,有兩名自稱某服務公司的人上門推銷該公司的服務,要求王某每年支付7200元,并稱若不簽訂合同小心被再次舉報被吊銷營業執照。王某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就報了警。沒想到,跟王某有同樣遭遇的超市經營者還有其他人,背后是一個專業的敲詐勒索團伙。
原來,該敲詐勒索團伙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司員工分工合作,由余某、馬某等人前往商家推廣公司服務,稱公司能提供為超市盤點過期商品并提醒商家及時下架的服務,并極力吹噓公司由擁有多年打假經驗的技術團隊組建,若愿意簽訂合同,商家就能免受“槍手”滋擾且公司會協助商家解決因在店內購買過期商品而向商家索要賠償的“槍手”問題等服務。一旦商家拒絕,公司就會指派其他員工作為“槍手”前往拒絕簽署協議的商家,通過故意購買過期商品并當場或通過向市場監管局舉報,向商家索要賠償等“軟暴力”手段,威脅、滋擾商家,干擾商家的正常經營秩序。之后,再由余某等人再次前往商家迫使商家接受公司服務并簽訂服務合同以達到賺取非法所得的目的。
經查實,共有18家商戶“出于恐懼”與該公司簽訂了服務合同,支付金額12萬余元,另有13家商戶經推廣拒絕與該公司簽訂服務合同。“他們承諾半個月來盤點一次貨物,實際上兩三個月才來一次。簽了合同后,他們會在我們超市門口貼一個他們公司的標志,來說明我們超市是他們管理的,他們自己的槍手就不會來找我們的麻煩了,我感覺簽了合同就像收了保護費一樣……”被害人李某說。
犯罪嫌疑人余某、馬某、黃某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涉嫌敲詐勒索罪,犯罪數額巨大。2019年7月16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準逮捕。余某等人以簽訂合同為幌子,通過槍手滋擾、言語威脅等手段,逼迫商戶簽訂服務合同,收取服務費,涉嫌敲詐勒索罪,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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