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16:06 瀏覽量:12910 來源:中國食品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9年11月12日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和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筑牢制度基礎,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食品安全領域的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必須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近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每年查處違法案件20多萬件,消除了一大批風險隱患,食品安全形勢穩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查辦的違法案件又有14萬件。這個數據一方面說明,各地加大了監管執法力度,維護了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說明,違法成本較低、法律威懾作用還是不強,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易發多發。為此,《條例》按照“最嚴格監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了相關制度規定。
一是嚴控源頭風險。《條例》增設了農業投入品風險評估制度,加強對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管理;強化了進口食品風險控制措施,以及進口商的責任義務,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
二是嚴查摻雜摻假。大家知道,違法行為當中有一部分是制假售假、摻雜摻假。針對不法分子違法手段花樣翻新,假冒偽劣、非法添加屢打不絕,而有些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相對滯后的現象,《條例》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制定非標物質的補充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為嚴格監管執法提供依據,這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
三是嚴格“處罰到人”。過去,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一般只是對企業進行處罰,震懾作用不強。《條例》規定,對故意違法、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行為,除了對企業進行處罰外,還要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最高可處其上年度從企業所獲收入的10倍。
四是嚴懲失信失德。信用是市場主體安身立命之本,《條例》明確要求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目的就是通過強化信用懲戒,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五是嚴打惡意違法。《條例》從違法行為的貨值金額、持續時間、損害后果、主觀惡意等方面列舉“情節嚴重”的情形,明確要求對“情節嚴重”者從重從嚴處罰。中國食品網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