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6 09:21 瀏覽量:13517 來源:封面新聞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組織抽檢餅干、酒類、水果制品、飲料和食用農產品等5類食品54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27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其中,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英倫城邦分公司銷售的鮮烏雞,磺胺類檢出值為723μ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00μg/kg)高出6.23倍。
7月13日,南充市順慶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批次不合格鮮烏雞核查處情況。
經對企業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企業于2018年3月20日購進該批次鮮烏雞共8公斤,貨值334.09元,已銷售5.26公斤。剩余的2.74公斤因鮮度達不到該企業要求,于3月21日當天由該企業統一銷毀處理。
經調查,該批次鮮烏雞貨源來自高坪區,順慶食藥監局已將相關情況函告高坪區農牧業局。
5月9日,順慶食藥監局向該企業下達了(川)食藥監南順罰字〔2018〕01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該企業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14.71元;2.罰款55000元。
據了解,磺胺類藥物一般被作為家禽的飼料添加劑,容易殘留。人在食用含殘留的磺胺類藥物家禽時,可能引起過敏反應,耐藥性,膽紅素病發病率的增加,乳兒粒細胞減少及溶血性貧血癥等,長效磺胺類藥物還可引起變形血紅蛋白癥,磺胺類藥物對人體可能還會產生致畸、致癌作用。(中國食品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