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1:06 瀏覽量:23064 來源:中國食品報
本報訊(記者葉青)8月3日,成都市政府發布新修訂的《成都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從8個方面進行了新修訂。
修訂內容主要體現在:新增獎勵金計算方式、調整獎勵金計算比例、提高了單次獎勵金額、細化了重獎標準、明確獎勵主體和管轄原則、取消針對標簽瑕疵的獎勵、新增有關司法判決等事項的舉報獎勵和精簡了獎勵金發放的內部審核流程。《獎勵辦法》在提高獎勵金額、細化重獎標準、新增有關司法判決等事項的舉報獎勵3方面有亮點。對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據悉,2013—2017年,成都市發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金額逐年攀升,分別為4萬元、30.7萬元、79.61萬、128萬和183萬元,5年時間內增長4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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