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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懷市酒業協會發出七條“工作提示”很重要,建議轉發收藏!

2024-03-13 09:00   瀏覽量:13865     來源:中國食品網

  3月12日,仁懷市酒業協會對即將參加2024年成都春季糖酒會的參展企業,對布展內容及宣傳作出七條“工作提示”,提前提醒參展企業注意合法規范宣傳。商圈財經社認為,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提前打“預防針”,此舉值得點贊,這對于所有的參展企業都值得重視,其中的部分提示,對參展企業都適用,大家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這份“工作提示”全文如下:

  各參展企業:

  2024年第110屆成都春季糖酒會即將召開,為進一步做好仁懷參展參會工作,打造良好的醬香白酒核心產區形象,現對參展企業布展內容及宣傳作如下指示: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廣告媒介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形象、言論進行商業性廣告宣傳。包括:

  1.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視察企業、出席企業慶典活動、接見企業領導或職工的照片和講話,為企業或企業產品的題詞,評價企業和企業產品的講話,以及使用企業產品的照片等進行商業性廣告宣傳;

  2.在展覽會、交易會、訂貨會等商業性活動或其它與銷售活動有關的場所設置、散發、播發含有上述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形象、言論的印刷品或音像制品等商業性廣告。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白酒商品。“軍”字號白酒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裝上印刷、刻制、鑄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樣或者圖案,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負面影響的商品。

  1.軍事單位名稱,包括中央軍委、各戰區、各軍兵種、武裝警察部隊及其他軍隊單位的全稱或者簡稱;

  2.部隊番號或者代號,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實有番號、代號的全稱或者簡稱,以及虛假的部隊番號、代號;

  3.涉軍特定含義字樣,包括“軍隊” “部隊” “解放 軍” “武警” “戰區” “警衛局” “PLA” ( 注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英文簡稱) “CAPF” (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英文簡稱) “PAP” (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服上英文標記)“國防” “八一 ” “軍用” “軍供” “軍 中” “軍需” “軍服” “軍品” “軍隊專供” “軍隊特供”“軍隊特制” “軍品代銷” “軍品專營”等;

  4.軍用標志物圖案或者類似圖案,包括軍旗、軍徽、武警部隊徽、八一 、勛章、領花、胸標、臂章等。

  三 、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不得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能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不能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不能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禁止“碰瓷茅臺”進行酒文化宣傳。如“賴茅”“王茅” “華茅”傳承人等宣傳。

  五、 未經市工業商務局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中國醬香白酒核心產區標志標識。

  六、不得擅自將企業文化與紅色革命文化進行捆綁宣傳。

  七、不得隨意定性醬香型白酒產業集聚區范圍。如“茅臺鎮7.5平方公里核心產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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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閱讀:六部門聯合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

  2022年7月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消息,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六部門印發通告稱,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

  這份通告指出,近年來,部分經營者公開或變相冒用軍隊名義,使用軍隊特定含義字樣和圖案,生產銷售“軍中茅臺”“軍隊專供”等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損害軍隊聲譽形象,影響國家經濟環境治理。為了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經營秩序,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

  二、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軍”字號煙酒等商品,指在商品或包裝上印刷、刻制、鑄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樣或者圖案,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負面影響的商品。

  (一)軍事單位名稱,包括中央軍委、各戰區、各軍兵種、武裝警察部隊及其他軍隊單位的全稱或者簡稱。

  (二)部隊番號或者代號,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實有番號、代號的全稱或者簡稱,以及虛假的部隊番號、代號。

  (三)涉軍特定含義字樣,包括“軍隊”“部隊”“解放軍”“武警”“戰區”“警衛局”“PLA”“CAPF”“PAP”“國防”“八一”“軍用”“軍供”“軍中”“軍需”“軍服”“軍品”“軍隊專供”“軍隊特供”“軍隊特制”“軍品代銷”“軍品專營”等。

  (四)軍用標志物圖案或者類似圖案,包括軍旗、軍徽、武警部隊徽、八一、勛章、領花、胸標、臂章等。

  三、嚴密組織“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監管。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違規生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和涉軍商標注冊監管,對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對拒不整改、頂風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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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范酒類市場生產經營行為,才能促進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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