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二区三区av影片在线播放-久久这里只有精品热免费-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逼逼-日本欧美视频在线观看

 中國食品網,食品行業門戶網站,宣傳食品安全發展,服務品牌創建品牌傳播。食品行業影響力融媒體整合傳播推廣平臺。
服務消費經濟 誠邀各大品牌合作
您現在的位置:中國食品網 > 要聞 > 正文

關于食品配料合規、標識合規的常見問題解答

2019-02-18 11:04   瀏覽量:29253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問:配料名稱可以直接標示為復合調味料嗎?

  答:目前《GB 3164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尚未正式實施,復合調味料的相關標準有:《NY/T 1886 綠色食品 復合調味料》及部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河南、上海等地)

  如果復合調味料滿足上述地方標準及以上的標準,且添加量不超過25%,在地方監管部門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標識為復合調味料。(注意:復合調味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劑如果在終產品中起工藝作用,需要標識出來)

  問:如果產品名稱為花生杏仁餅干,這個是不是不算強調,可以不定量標示?

  答:如果“花生杏仁”只出現在產品名稱中,根據現行有效的GB 7718標準及其問答(依據如下),不算強調,可以不定量標示。

  四十、關于不要求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只在食品名稱中出于反映食品真實屬性需要,提及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簽上特別強調時,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只強調食品的口味時也不需要定量標示。

  問:用的配料中使用了菌種,但是在食品中不發揮作用,需要標示出菌種嗎?如果需要標識,要標出乳酸菌還是必須要標識出菌種?

  答:根據現行有效的GB 7718問答(依據如下),標識菌種不以菌種是否還在食品中發揮作用而有不同,都應標識具體菌種名稱。

  三十八、關于食品中菌種的標示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65號)和原衛生部2011年第25號公告分別規定了可用于食品和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預包裝食品中使用了上述菌種的,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要求標注菌種名稱,企業可同時在預包裝食品上標注相應菌株號及菌種含量。自2014年1月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以上規定在預包裝食品標簽上標示相關菌種。2014年1月1日前已生產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可繼續使用現有標簽,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問: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如果標明了每日的食用量,但是沒有要求使用在食品中的時候標注使用量,食品中使用這種原料還需要標示每日食用量嗎?

  答:《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預包裝食品含新食品原料標簽標示以及低聚果糖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5]279號

  若公告中有食用量和不適宜人群要求,但未要求在標簽、說明書中標示的可以由食品生產企業自行選擇是否標示 。但是出于對消費者知情權考慮,建議標識每日食用量為佳。

  問:復合配料展開后的復合配料還需要繼續展開嗎?

  答:參考《GB7718標準實施指南》P41頁:

  參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常見問題解答》多級復合配料展開一層標示即可;如果復合配料中的復合配料在終產品中的含量超過25% 且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建議展開標示該復合配料中的復合配料。

  問:方便粉絲中使用了紅薯淀粉,是應該標食用紅薯淀粉還是甘薯淀粉?

  答:在《GB/T 12104 淀粉術語》及《GB/T 8887 淀粉分類》中規定了紅薯淀粉也叫甘薯淀粉,兩種標識方式都可以,并且根據GB 7718規定,各種淀粉,不包括化學改性淀粉,標識為“淀粉”即可。

  問:關于提取物的標識?

  答:分以下幾種情況:

  1、提取物如果是食品添加劑(食用香料除外),例如:迷迭香提取物,需要標識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2、提取物如果是食用香料,例如:白櫟木屑提取物、蘇合香提取物、角豆提取物等可直接標識香料具體名稱或者標識“食用香料”。3、以“……提取物”作為名稱,被批準為普通食品原料或新食品原料的,按照批準公告中的名稱標識,例如:白蕓豆提取物、魚油提取物等。4、已批準提取的具體物質作為普通食品原料或新食品原料的,按照批準公告中的名稱標識,例如:蚌肉多糖等。5、如果沒有具體的食用依據,應咨詢衛生行政部門意見,或者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經過批準后,可按照具體的內容進行標識。

  問:酶制劑屬于加工助劑嗎?

  答:根據《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附錄 C 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規定,其中C.2.3 表 C.3以酶制劑名稱漢語拼音排序規定了食品加工中允許使用的酶。各種酶的來源和供體應符合表中的規定。從以上意義來說酶制劑屬于加工助劑。但是在標識上要參考GB 7718問答進行標識(稍有不同)。

  三十四、關于加工助劑的標示

  加工助劑不需要標示。

  三十五、關于酶制劑的標示

  酶制劑如果在終產品中已經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標示;如果在終產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應按照食品配料表標示的有關規定,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酶制劑的加入量,排列在配料表的相應位置。

  問:藥食同源里面提到的麥芽是指大麥麥芽還是小麥麥芽?是不是都可以作為普通食品原料?

  答:批為藥食同源的麥芽是指大麥麥芽,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第一部》

  問:需要把菌種的編號標出來嗎?

  答:根據GB 7718問答

  三十八、關于食品中菌種的標示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65號)和原衛生部2011年第25號公告分別規定了可用于食品和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

  預包裝食品中使用了上述菌種的,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要求標注菌種名稱,企業可同時在預包裝食品上標注相應菌株號及菌種含量。

  菌株號屬于自愿標識的內容。

  嬰幼兒配方乳粉注冊要求用規范名稱:菌株公告里明確菌株一般會具體到菌株名稱。

  問:復配添加劑的標識?

  答:如果復配食品添加劑作為配料添加到產品中,標識參考GB 7718問答

  三十二、關于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示

  應當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標示在終產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種食品添加劑。

  三十三、關于食品添加劑中輔料的標示

  食品添加劑含有的輔料不在終產品中發揮功能作用時,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標示。

  如果復配食品添加劑直接作為產品銷售,標識應參考

  《GB 2992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GB 2668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

分享到:

上一篇:第48屆國際青年烘焙師大賽中國隊收金攬銀
下一篇:川酒2018年營收2300億元 產量358.3萬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