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11:33 瀏覽量:15716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獲悉,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博山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淄博市博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飲自制食品等進行了監督抽檢。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共抽檢調味品19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點15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飲自制食品2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頭4批次,糧食加工品7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凍食品2批次,均未發現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馬浩周銷售的大金果(油炸類糕點),酸價項目檢出值為18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八陡鎮中心學校食堂使用的一級醬油,氨基酸態氮項目檢出值為0.57g/100mL,標準規定為≥0.70g/100mL。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博山區博山鎮明英日用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沂源縣美食佳食品廠生產的蛋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項目檢出值為0.801g/kg,標準規定為≤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檢出值為1.602,標準規定為≤1。檢驗機構為青島元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該局已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按照要求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風險,并立案調查依法查處,同時將不合格信息及時通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