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13:18 瀏覽量:25294 來源:中國食品報
本報訊 一款宣稱“國內第一種預防近視的酸牛奶”海報日前出現在某食品行業微信群,宣稱該酸奶配方已申請專利保護,由黑龍江省乳品工業技術開發中心與黑龍江省龍丹乳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丹科技”)共同研發。海報顯示,“該產品配方與傳統酸奶的最大區別是有機鉻含量約為普通酸奶的100—200倍,達到保護兒童視力最佳值。”然而據報道,該酸奶專利申請實際并未獲批,專家認為酸奶宣稱預防近視涉嫌違法。
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咨詢服務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鶴松日前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兒童近視眼的成因非常復雜,迄今沒有充足的臨床證據證明兒童食用該款酸奶可以有效預防近視。研發企業宣稱酸奶可以預防近視,涉嫌違法。如果酸奶中有機鉻含量超標,還涉嫌違反相應的法規或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因為即使有機鉻具有一定的預防近視作用,也不能宣稱含有有機鉻的食品具有預防近視的功能,否則涉嫌違法。
另外,專利申請與食品安全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即使獲得專利權,也不意味相關技術或產品一定能夠滿足食品安全的要求,需要專門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后才能得出結論。
那么與視力相關的保健食品是否可以宣稱預防近視?對此,專家表示,2003年,原衛生部制定的《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范》規定,有健康聲稱的保健食品可申報27項功能。其中,只有緩解視疲勞功能,沒有預防近視功能。今年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中,也沒有增加預防近視功能。由于緩解視疲勞功能與預防近視功能的內涵完全不同,所以即便獲批緩解視疲勞功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宣稱預防近視功能。
“預防近視的提法已經構成藥品聲稱,超出了食品功能聲稱的范圍。”專家表示,我國向來對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要求特別嚴格,包括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等。兒童保健食品市場對商家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相應的法律風險也很高。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把好產品質量和安全關,才能更好地防范法律風險。
據了解,海報所稱研發方龍丹科技是黑龍江知名乳業品牌“龍丹”的主要持有人。“龍丹,養育龍的傳人”這句廣告語早年在東三省深入人心,許多90后都是喝著龍丹奶粉長大的。然而由于品牌意識差,缺乏品牌塑造力和市場推動力,同時未能建立很好的激勵機制,導致如今即便在黑龍江市場,也很少能見到龍丹產品,其份額已被伊利、蒙牛、完達山等品牌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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