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09:30 瀏覽量:15570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社會上通行的保健品一詞,概念籠統,范圍很廣,很多消費者將“保健品”與“保健食品”的概念混淆,這是保健食品常見的消費誤區之一。再加上一些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人員五花八門的推銷方式,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開展已一年多,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近日組織編寫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以下簡稱《問答》),把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區別列為基本常識之一。
徐華鋒
對此,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華鋒在首屆健康中國年會暨第四屆營養健康食品產業高峰論壇上表示,當前我國保健食品行業仍處于發展中規范階段,面臨著法律法規不完善、企業生產銷售過程不規范、消費者對行業存在困惑等問題,《問答》對整治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進行了系統梳理,并采用問答的方式消除了大眾疑慮,對行業具有指導意義。
保健食品行業在20年來的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消費誤區。其中,一部分消費者認為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簡稱,但根據《問答》顯示,保健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其監管法律依據為食品安全法,產品屬性為食品。而“保健品”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一般是對人體有保健功效產品的泛稱,諸多宣傳報道中提及的“保健品”,實為內衣、床墊、器械、理療儀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問答》指出,在媒體宣傳報道和監管人員執法過程中,首先應依法辨別產品屬性,清晰界定產品是食品還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還是有毒有害食品,報道、文件和文書中應根據產品的實際屬性,依法規范表述產品名稱,不能一概籠統表述為“保健品”,造成事實不清、監管錯位和信息誤導。
徐華鋒表示,《問答》將保健品和保健食品的區別列為問題之一,強調了該問題的重要性,更折射出很多普通消費者對這一基本問題仍然存在困惑的現實。“很多從業人員都尚且不能準確解釋出來的詞,消費者更是搞不清楚。”徐華鋒說,當前,在大健康產業發展背景下,保健食品市場日益龐大,但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認知似乎沒有隨著行業發展前進。需要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是,在將保健食品區別于保健品這一大概念之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三者的概念更需要仔細區分、認真辨別。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開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全國各地共查處食品保健食品違法違規案件3.7萬余件,貨值金額16.2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8600多名,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市場經營環境得到有效凈化。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非法添加和非法聲稱功效;二是采用發布虛假廣告和不正當手段推銷產品,如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等方式誤導和欺騙消費者;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三者概念,特別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違法宣稱療效。
“比如消費者通常認為藥酒就是保健酒、保健食品,事實上,藥酒被歸為藥品類,需按照說明書服用劑量喝,而消費者往往忽略了這一點。這種現象形成的原因非常復雜,既有法律法規不完善,行業企業未能向消費者科學普及,同時也存在科普過程中詞語使用不當等問題。”對此,徐華鋒表示,未來長時間內,在消費環節、在市場領域把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政策觀點完全給消費者講透不容易,這也是行業協會進行科普的一大難點。因此,一些宣傳報道誤把藥品、普通食品等歸為保健食品,在給消費者帶來疑惑的同時,也為保健食品行業的良好有序發展帶來了阻力。
據了解,《問答》既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的基本常識,供大眾了解學習,同時涵蓋廣告審查與監管、非法添加及檢測等類別,以便于各地監管部門在整治工作中參考。徐華鋒呼吁,要解決營養保健食品宣傳的問題,必須要有科普。而科普,科學才是關鍵。
本報記者 付敖蕾(中國食品網轉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