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10:17 瀏覽量:12793 來源:齊魯壹點
棗莊一對夫妻為賺取利潤降低成本,采用將水與食品添加劑混合調配的方式制造醬油、食醋并銷售。近日,棗莊嶧城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九萬元;判處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九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1月,被告人孫某某注冊成立“嶧城區(qū)粟香園釀造食品加工廠”生產醬油、食醋。后在未辦理《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且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資質證明文件的情況下,被告人孫某某、葛某某以“棗莊市粟香園釀造食品加工廠”的名義,為賺取利潤降低成本,采用將水與食品添加劑混合調配的方式制造醬油、食醋。
隨后,以“棗莊食醋”、“米醋”、“黃豆醬油”、“棗莊醬油”等名稱包裝銷售至棗莊市嶧城區(qū)、臺兒莊區(qū)、棗莊高新區(qū)等地,包裝袋上均標注執(zhí)行標準為釀造醬油氨基酸態(tài)氨≥0.40g/100ml、釀造食醋總酸≥3.50g/100ml等國家標準。
2015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23日期間,銷售金額為318176元。經抽樣檢測,產品不符合GB18186—2000(釀造醬油)、GB18187—2000(釀造食醋)國家標準的要求,為不合格產品。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葛某某在生產醬油、食醋過程中,違反國家產品質量法規(guī),故意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并予以銷售,銷售金額378176元,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二十五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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