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11:09 瀏覽量:25138 來源:品牌傳播網
近日,商標這事又被多家媒體關注。瀘州國粹酒業使用的"國粹"商標,怎么了?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了解到,環球佳釀酒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球佳釀”)就國家知識產權局此前裁定的“‘國粹’商標無效宣告”提起訴訟,該案近期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駁回。環球佳釀相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他們將繼續提出上訴。
國家知識產權局曾在2020年8月作出的裁定中,裁定“國粹”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據了解,國粹酒業原是瀘州產區一家濃香型酒企,成立于2004年,開發有多款“國粹”系列產品。 2017年,環球佳釀收購了國粹70%的股份。按環球佳釀當時的計劃,準備借此在瀘州龍馬潭區投資30億元,建設一個產能5萬噸的濃香白酒生產基地。
對此,環球佳釀認為,“國粹”商標核定使用在白酒等商品上,相關公眾根據日常生活經驗不會因商標含有“國粹”一詞對產品質量產生誤認,且訴爭商標經長期大量使用,已獲得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相關公眾不會產生誤認。
環球佳釀訴稱,“國粹”是指中國固有文化中的精華,雖包含“國”字,但不會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且訴爭商標在長期實際使用中也未造成相關消極、負面影響。故環球佳釀認為“國粹”商標不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裁定。
而國家知識產權局則認為,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環球佳釀的訴訟請求。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為漢字“國粹”。“國粹”為固有詞匯,通常是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華,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富有獨特內涵而深受人們歡迎的文化遺產。將“國粹”作為商標使用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白酒等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因此,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已違反2014年商標法相關規定。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還認為,“國粹”具有特定含義,將之使用在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清酒(日本米酒)等商品上,易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且“國粹”作為具有固定含義的常用詞匯,不應作為商標被獨占,否則會對我國商標注冊管理秩序等產生一定不良影響。
綜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的訴訟請求和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故駁回環球佳釀的訴訟請求。
對這一結果,環球佳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沒了這個“國粹”商標,當時收購國粹酒業就沒了意義,所以絕不會輕易放棄,他們將繼續提起上訴,維護企業權益。
據悉,環球佳釀由曾經的“會展王”如今的“酒業王”鄧鴻斥資設立,致力于打造全球美酒品牌孵化器,通過在全球范圍內整合、興建和合作優秀酒類生產企業、流通企業、以在各酒種中孵化具有影響力、代表性的產品品牌并進行銷售,是一個立足中國,布局全球的國際級酒業集團公司。目前,環球佳釀在成都(邛崍)、瀘州、貴州茅臺鎮投建三大白酒釀造基地,香型涉及濃香、醬香、清香等品類。
國粹商標,你怎么看,說說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