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15:06 瀏覽量:10772 來源:食品網
貴州醇朱偉被稱為“酒業網紅”,掌管“四大”酒企,有人說營銷別具一格。朱偉真的沒招了嗎?今日,朱偉個人今日頭條賬號發的圖片信息有點不可思議:宣傳青酒打酒廣告,竟然把未成年人都派上場了!還配文:三位大俠,雪中行。
有網友說,這一看就是孩子,這樣既違背基本道德良知,可能還違法了。朱偉這樣高層次的人不應該,還是“網紅級”熱點人物,酒業也不該出現這樣“低級”的事。
來源朱偉賬號截圖
看看這些圖片,也不知道是朱偉有意還是無意?但不至于不知道吧,廣告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有規定,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兒童是祖國的花朵,需要澆灌呵護成長。
就在18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出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通知》要求,加強對學校食堂或委托經營者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嚴格規范食品加工制作行為;強化專項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酒是成人用品,需要遠離孩子們!
還有對酒的相關規定,酒類廣告不得出現以下內容:
1.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
2.出現飲酒的動作;
3.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
4.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朱偉賬號的部分網友評論
“關于酒類廣告中不得使用未成年人的形象”,還有官方的解釋:《廣告法》第十條規定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廣告法》第四十條規定不得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酒類廣告,《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因此在酒類廣告中應謹慎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得向未成年人介紹、推薦酒類商品,不得以未成年人的名義或者形象介紹酒類商品或者出現未成年人購買、消費酒類商品的內容。
酒業需要踏踏實實釀好酒,合情合理合法傳播酒文化酒故事。
以上,善意提醒,更希望商家們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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