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0 16:59 瀏覽量:19865 來源:網易
針對近日有測評機構發布文章稱“全家便利店21家門店銷售過期食品”一事,網易號外今日致電上海福滿家便利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店母公司),其相關負責人向網易號外指出,公司第一時間自查了評測文章提及的門店,均未發現過期食品。“評測文章內容不能完整反映事實真相,全家將進一步核實,并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權益”。
據網易號外了解,第三方測評機構藍莓評測昨日發布文章表示,其調查發現全家便利店在中國10座城市21家便利店存在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為。但上述文章內容隨后遭到全家方面的否認。
全家便利店相關負責人在發給網易號外的聲明中指出,在上述文章發布后,全家已第一時間內部自查藍莓評測文章提及門店,均未發現過期食品。“全家嚴格管控食品效期,鮮食、面包、甜點等食品提前一小時下架報廢,其中部分鮮食搭配標簽預警機制,臨期商品在門店無法售賣”。
在聲明中,全家方面還指出,在自查過程中,公司發現一些藍莓評測文章提及門店的內部錄像出現可疑人士異常購買行為。“藍莓評測文章內容不能完整反映事實真相,全家將進一步核實,并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權益”。
資料顯示,全家便利店在中國是由康師傅母公司頂新和日本全家合營,其中,日本全家授權合資公司使用“Family Mart ”商標,而頂新則負責全部的市場推廣和品牌運營。
此外,在2017年,全家便利店就曾曝出銷售過期食品的事件,當年上海全家黃金城道店曾因出售超過保質期的酸奶被消費者訴至法庭,根據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經庭審認定,被告銷售該食品的行為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為,判決被告給付原告賠償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