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 16:54 瀏覽量:15696 來源: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 在3.15來臨之際,為整治食品安全“亂象”,維護消費者權益,3月12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在線審理兩起關于制作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油條的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判決被告湯某和程某、操某夫妻分別支付懲罰性賠償金20000元和40320元,同時,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湯某、程某夫妻曾在衢州市開化縣經營早餐店,制作油條對外銷售。2017年和2018年,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對其兩家制作的油條進行抽樣檢測,檢測出湯某制作的油條中鋁殘留量為1319mg/kg,程某夫妻油條中鋁殘留含量為457mg/kg,均超過國家規定的≤100mg/kg標準,后分別向這兩家店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的通知》,要求鋁含量控制在100mg/kg之內。此后,湯某、程某夫妻繼續在油條生產過程中違規超量添加含鋁明礬,該局對兩店制作的油條再次進行抽樣檢查,實測值均超出國家安全標準。
2019年12月,衢州市檢察院指派開化縣人民檢察院對這兩起案件分別向衢州中院提起公益訴訟。
衢州中院經審理認為,三被告制作、銷售的油條經檢測使用了過量明礬,明礬中含有的鋁屬于低毒金屬,過量攝入鋁會使人出現骨軟化、免疫力下降和神經病變等危害后果,導致兒童智力發育遲緩,老年人易出現老年癡呆等。三被告向社會眾多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加入了過量添加劑的食品,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損害了公眾利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被告作為生產經營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國家對油條制作中使用明礬的規定,其不但不遵守,反而持續使用過量明礬制作油條用于銷售,在衢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進行抽樣檢測后,仍不予改正,對社會公眾具有危害性。開化檢察院要求三被告支付懲罰性賠償金,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