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1 15:29 瀏覽量:18462 來源:中國食品網
食品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守好食品安全關是每一個生產企業的責任。當前,我國食品安全事故頻發,企業不應只一味追求利益,而忽視了產品出現的安全隱患。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為社會提供健康放心產品。
近日,從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7期)獲悉,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飲料、餅干、酒類、蔬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食用農產品9個大類669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650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
抽查樣品中,云南省昆明市企業昇菘(中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小麥粉(一級粉),生產日期為2021年12月30日,不合格項目為鉛,標準為0.2mg/kg,實際檢測為0.452mg/kg,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據悉,鉛是一種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長期食用鉛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產生損害,尤其對兒童生長和智力發育的影響較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鉛在谷物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2mg/kg。小麥粉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材料把關不嚴格,使用了鉛含量超標的原料;也可能是生產設備遷移帶入食品,導致終產品鉛含量超標。
針對發現的問題,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核查處置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冊資本5098.4萬(元)。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責任公司并非第一次被抽檢出產品鉛含量超標,早在2022年7月4日,由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6期)中獲悉,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當事人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沒收違法所得24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無小事,企業責任重于山。作為一個大企業,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責任公司應進一步把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生產、加工等各個環節,推動提升集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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