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2 16:59 瀏覽量:20332 來源:安徽商報
食品安全問題關系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容輕視。近日,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案并當庭宣判,一熟食店老板被判有期徒刑。
被告人林某某經營一家熟食店,為了更長時間保鮮食物,在明知使用亞硝酸鹽會導致食用人食物中毒的情況下,在鹵制鴨脖等食物時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亞硝酸鹽并出售。2018年4月18日,安慶市某中學學生在林某某的店內買了鴨脖、海帶等鹵制品,并帶回學校與同學分吃。
當天下午,兩人先后產生手臂、手指青紫,頭暈站不穩等癥狀被送醫治療,經醫院診斷二人為亞硝酸鹽中毒。后經安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認定,二人食物中毒系林某某使用亞硝酸鹽不當導致食源性疾病爆發。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由于被告人的行為不僅損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還危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除應受到刑事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即支付賠償金45000元,并在安慶市市級公開媒體上賠禮道歉。同時,法院還向被告人林某某發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這也是該院2019年發出的首個“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