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10:56 瀏覽量:18150 來源:中國食品報網
本報訊 自今年9月起,海南省海口市保亭縣市場監管局開展為期3個月的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此次專項行動通過舉辦保健食品“五進”宣傳、專項清理、整改“回頭看”等一系列措施開展此次工作。
此次專項行動以與保健食品消費群體,特別是老年消費群體密切相關的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企業或個人為重點領域。重點整治場所為藥品經營店、保健食品經營店(批發、零售)、商超、直營店、食品(保健食品)經營店、存在會議營銷活動的賓館酒店及農家樂等;容易發生“保健”食品推銷活動的社區、公園、廣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銷售對象主要為老年群體的“保健食品”類店鋪等。
通過檢查發現部分藥店、部分超市及副食店銷售的保健食品未依照《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要求在經營場所顯要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部分藥店銷售的部分保健食品,如蛋白粉、磷脂軟膠囊、復合益生菌固體飲料等保健食品標簽警示用語所占面積小于其所在主要展示版面的20%,部分商家將非保健食品與保健食品混雜擺放在保健食品區域售賣等問題。
針對以上保健食品及商家存在的問題,保亭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要求商家立即整改,責令2家連鎖藥店下架停止銷售標簽消費提示用語不規范的保健食品,并要求退回廠家,按規定重新更新標簽標識;責令1家藥店和2家食品銷售店現場對非保健食品與保健食品混雜擺放售賣的問題立即整改,重新分類分區銷售,設置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并張貼保健食品專區銷售標示和顯眼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同時要求全縣56家藥店和59家食品超市開展自查工作,發現以上標簽消費提示用語不規范的保健食品要通報監管人員,在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下架停止銷售,并退回廠家重新規范標簽標識,否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此次為期3個月的檢查整治中,保亭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全保亭縣56家店和59家食品超市派發“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消費警示卡500張,并現場要求商家在保健食品銷售專區顯眼位置進行張貼。共出動執法人員146人次,全覆蓋檢查全縣的藥店56家,檢查超市18家,檢查保健食品直銷店2家(完美、安利)、檢查副食店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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